隱私權政策

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基本方針

如同集團願景中所述,西武鐵道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西武集團旗下各公司(西武控股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關係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本公司與集團公司,以下統稱為「本集團」。)的經營理念是為地區和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護環境,提供安全、放心、舒適的服務。為實現此一目標,我們認為以身為社會的一份子取得顧客、股東、員工和地方社會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事,並以建構本集團整體的合規體制,做為目標。
本公司認為,適當地處理顧客交給我們的個人資料,是建構合規體制的重要課題。因此,本公司聲明以下個人資料保護的基本方針,於本公司事業活動中開展並持續改善個人資料的保護工作。
另外,有關特定個人資料的處理,以「特定個人資料的適當處理基本方針」中規定事項為優先。

1. 個人資料的處理

顧客交付的個人資料,本公司使用於下列用途。

(1)用於提供會員服務及相關服務
例如:「用於提供本集團的銷售資訊、產品資訊等各種促銷活動」
例如:「用於提供加盟店積點服務及會員卡附加服務。」
例如:「用於網路預約服務的運作」

(2)用於依據契約等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例如:「用於申請、入退會、預約等其他各種手續」
例如:「用於本集團的義務履行、權利行使以及相關的各種應對措施」

(3)用於廣告、宣傳和行銷。
例如:「用於與本集團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產品開發、顧客趨勢分析、市場調查等」

(4)用於服務的改善與調查、研究開發
例如:「用於進行服務提升方面的調查,如本集團服務和產品的使用狀況和滿意度調查等」
例如:「用於確保鐵道設施内、觀光設施内及本公司營運的商店的安全」
例如:「用於保管在鐵道設施内、觀光設施内及本公司營運的商店內發生的事故等記錄。」

(5)用於妥善回應顧客針對本集團的聯絡與詢問
例如:「用於聯絡參加本集團主辦的活動、抽獎等的顧客」
例如:「用於回應使用本集團服務的顧客所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例如:「用於向顧客聯繫與確認特快車票、定期車票等的預約、銷售、遺失、補發、退款等」
例如:「用於遺失物品相關的聯繫和確認」
例如:「用於聯繫鐵道沿線居民、觀光設施附近居民以及使用本公司觀光設施的顧客」

(6)用於本公司代保險公司向購買財產保險及其附帶相關服務之顧客,進行聯繫與確認。

(7)用於緊急情況下聯絡顧客

(8)用於交易取消及交易取消後的後續管理

(9)用於3(3)之目的

(10)用於提供第三方合作夥伴所提供的各種資訊
例如:「用於提供本集團與第三方合作夥伴所提供之產品和服務的各種相關資訊」

(11)在實現上述使用目的之所需範圍內,經顧客同意,用於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2.向第三方揭露、提供個人資料

(1)若非法規要求等特殊理由,本公司不會在未經顧客同意下,將顧客的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2)本公司可以在已通知並公開之使用目的範圍內,將個人資料的處理業務委託給第三方。此時,會以契約的方式,規定受委託方有義務依法進行妥善管理,依此善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之監督責任。

3.個人資料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將依照以下方式,共同使用顧客交付的個人資料。

(1)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項目

(a)個人基本資料
✓ 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
✓ 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SNS等聯絡資料
✓ 職業和工作地點等相關資料
✓ 家人的相關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聯絡資訊等)
✓ 從服務使用者、申請者或簽約者取得的其他個人資料

(b)從各種合約、預約、申請、設施及服務使用等獲得的資訊,以及使用記錄、購買記錄
✓ 從各種合約、預約、申請中獲得的資訊(與合約相關的日期和時間、金額、內容、申請管道等)
✓ 使用及購買各項設施或服務時所獲得的資訊(信用卡資料、積點資料、服務使用記錄、產品購買記錄等)
✓ 使用金額、信用卡、付款狀態、付款日期等,與帳單、付款等相關的資料
✓ 有關參加特別企劃、大型活動、促銷活動等相關資料

(c)服務使用記錄、存取資訊
✓ 與使用記錄、存取記錄相關的資料,例如使用者ID、使用的應用程式、啟動日期和時間、操作記錄、cookie、CacheID、存取日期和時間、存取記錄等

(d)透過使用各種服務所獲得的生物資訊
✓ 身高、體重、生命徵象、影像、聲音、指紋等

(e)提出的意見、詢問的內容和記錄、交易需求等相關資料,以及提供其他服務而獲得的資料
✓ 問卷、聊天、對話資訊等

(2)共同使用者的範圍

(3)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a)用於行銷和分析
例如:「用於與本集團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產品開發、顧客趨勢分析、市場調查等」

(b)用於廣告、宣傳
例如:「用於提供本集團的銷售資訊、產品資訊等各種促銷活動」
例如:「用於提供本集團與第三方合作夥伴所提供之產品和服務的各種相關資訊」

(c)用於服務的改善與研究開發
例如:「用於進行服務提升方面的調查,如本集團服務和產品的使用狀況和滿意度調查等」

(d)用於妥善回應顧客的聯絡與詢問
例如:「用於聯繫申請參加本集團共同或合作舉辦的活動、抽獎等的顧客」
例如:「用於回應使用本集團服務的顧客所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例如:「本集團與顧客進行交易所需的聯絡以及交易内容的確認」

(e)用於提供本集團的服務
例如:「用於提供集團公司共同或合作提供的服務及售後服務」
例如:「實施本集團的積點服務等優惠」

(f)用於在緊急情況時聯絡顧客

(4)共同使用的管理負責人

公司名稱:西武鐵道股份公司
公司地址:埼玉縣所澤市くすのき台1-11-1
公司代表:代表取締役社長 小川周一郎

4.匿名化資料的處理

(1)遵守相關法律、準則等

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以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之準則」等方針,妥善處理匿名化資料及匿名化方法等(以下簡稱「匿名化資料等」)。

(2)安全管理措施相關事項

本公司會採取必要且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來管理匿名化資料等,以防止其洩漏、遺失或損壞。此外,亦會針對管理匿名化資料等的員工和受委託方(包括轉委託方等),進行必要且適當的監督。

(3)本公司建立的匿名化資料中所含的「個人相關資料項目」

為使他人無法從顧客的個人資料中識別出顧客的身分,本公司會建立匿名化資料。並且今後也會繼續建立同樣的匿名化資料。
匿名化資料中包含的個人相關資料如下:

(a)地址(提供至城市/區)
(b)年齡(出生年月日)
(c)性別
(d)電話號碼
(e)電子郵件地址
(f)位置資訊
(g)問卷內容
(h)會員號碼等ID
(i)購買記錄

(4)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所建立或保有的匿名化資料,會在表明其為匿名化資料後,持續提供予第三方。

(a)匿名化資料中包含的個人等相關資料項目
與上述(3)中所列的資料項目相同的項目
(b)匿名化資料的提供方法
為能夠使用匿名化資料,本集團會將其上傳到系統中

5.假名化資料的處理

(1)遵守相關法律、準則等

✓ 本公司會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以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之準則」等方針,妥善處理假名化資料及刪除資料等(以下簡稱「假名化資料等」)。

✓ 本公司在處理假名化資料時,不會使用假名化資料中的聯絡資訊等來聯絡使用其個人資訊建立假名化資訊的人。

✓ 當不再需要使用假名化資料等時,本公司將盡力立即刪除該假名化資料。

(2)安全管理措施相關事項

本公司會採取必要且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來管理假名化資料等,以防止洩漏、遺失或損壞。此外,亦會針對管理假名化資料等的員工和受委託方(包括轉委託方等),進行必要且適當的監督。

(3)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所建立或保有的假名化資料等,除法規允許的情況外,否則本公司不會將其提供予第三方。

(4)共同使用

本公司將共同使用以下假名化資料。

(a)共同使用的假名化資料項目
將上述3(1)所記個人資料進行處理,使其無法辨識特定個人的資料
(b)共同使用者的範圍

(c)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 用於行銷與分析
例如:「用於與本集團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產品開發、顧客趨勢分析、市場調查等」
✓ 用於服務的改善與研究開發
例如:「用於進行服務提升方面的調查,如本集團服務和產品的使用狀況和滿意度調查等」
(d)共同使用的管理負責人
上述3(4)所規定的管理負責人

6.關於揭露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等

對於本公司持有的個人相關資料,顧客可以要求本公司進行揭露。若顧客希望揭露、更正、停止使用本公司持有的個人相關資料,請向下列個人資料詢問處提出要求。有關要求資料揭露的手續,請參閱最後的「揭露個人資料等的手續」。

7.關於追加與變更使用目的

本集團會在通知或公告的目的範圍內,對個人資料進行使用。若使用時會超出目的範圍,我們將會進行通知。

8.建立管理系統

(1)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 為確保個人資料獲得正確處理,針對「遵守相關法律、準則等」、「問題和投訴處理窗口」等制定本方針(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2)制定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規定

✓ 在取得、使用、保存、提供、刪除或作廢等各個階段,我們針對處理辦法、負責人或處理人員及其職責等,制定了個人資料處理的內部規定,並且建立了管理系統。

(3)組織的安全管理措施

✓ 除安排個人資料處理的負責人外,也明確規定了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及其處理個人資料的範圍,並且規劃了傳達制度,在發現任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個人資料處理內部規定的事實或跡象時,得以及時通知負責人。
✓ 對於個人資料的處理狀況,除定期進行自我檢視外,並會由公司內部負責部門加以審查。

(4)人員層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 針對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注意事項,定期實施員工訓練。
✓ 工作規定中明文記載了個人資料的保密事項。

(5)實體層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 在個人資料處理區域,會管理員工的進出及限制攜入的設備,並採取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未經授權的人員查看。
✓ 我們會採取措施,防止處理個人資料的設備、電子媒體及文件等被盜或遺失。此外,當攜帶此類設備、電子媒體移動時,包括營業所在內,我們也採取措施,讓個人資料不會輕易遭到外洩。

(6)技術層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 實施存取控制,限制處理人員和個人資料資料庫等的處理範圍。
✓ 針對處理個人資料的資訊系統引進保護裝置,避免未經授權的外部存取或惡意軟體的入侵。

(7)對資料揭露等要求的應對措施

✓ 我們尊重顧客對個人資料的權利,當顧客要求揭露、更正、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等時,我們將遵守另外制定的「揭露個人資料等的手續」,在合理期限和合理範圍內回應顧客要求。

9.個人資料詢問處

若您對本公司的個人資料、特定個人資料、匿名化資料等的處理方面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聯絡以下詢問處。
〒359-8520 埼玉縣所澤市くすのき台1-11-1
西武鐵道股份公司「個人資料詢問處」
電話:(04)2926-2691(9:00~16:00,週六、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10.關於Google Analytics的使用

為分析造訪本公司網站顧客的造訪記錄,本公司引入了Google Analytics,並使用Google收集、記錄和分析的資料。有關本公司網站使用的Google Analytics、Google Analytics的使用條款及隱私權政策等,請瀏覽以下網站。

特定個人資料的妥善處理基本方針

本公司為從組織上確保個人號碼及特定個人資料(以下簡稱「特定個人資料等」)獲得妥善處理,制定了本基本方針。

1.收集與使用

本公司僅在法規明定之業務範圍內、有必要之時,收集與使用特定個人資料等。

2.遵守相關法規、準則等

本公司遵守「行政程序中使用號碼識別特定個人的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特定個人資料的妥善處理準則(針對經營者)」,並妥善處理特定個人資料等。

3.安全管理措施相關事項

關於特定個人資料等的安全管理措施,本公司根據處理特定個人資料等的內部規則,另行建立了管理體系,並妥善運作。

4.改善

本公司將繼續進行改進,以確保特定個人資料等得到妥善處理。

5.問題等詢問處

若您對本公司特定個人資料等的處理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聯絡「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基本方針 8.個人資料詢問處」中所列的詢問處。

揭露個人資料等的手續

若顧客希望對其個人資料進行利用目的的通知、揭露、更正/追加/刪除(以下簡稱「訂正等」)、停止使用/刪除(以下簡稱「停止使用等」)、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總稱「揭露等」)等,請按照以下步驟提出要求。

1.所持有的可揭露個人資料等

所保有的可揭露個人資料等,只限本人的地址、姓名等基本資料、本公司的使用目的、保有的個人資訊中為本公司收集並持有的資料(可揭露的資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記錄)。

2.資料揭露等要求的受理機構及詢問處

針對基於本公司個人資料揭露等手續提出的要求,以及手續相關的問題和意見,請洽「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基本方針 8.個人資料詢問處」中所列的詢問處。

3.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時需提交的文件及表格(以下簡稱要求書)等

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時,須準備本公司規定的要求書表格和身分確認所需的證明文件影本。
請根據您的要求選擇指定的要求書,郵寄至「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基本方針 8.個人資料詢問處」中所列的詢問處。此外,向上述「個人資料詢問處」提出要求後,我們將郵寄要求書給您。請您自行填寫必填項目並蓋章。若由代理人提出要求,僅限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可提出揭露等要求。
 請附上所需文件,信封以紅色寫上「個人情報開示等書類在中(意爲“内有個人資料揭露等文件”)」,郵寄至上述本公司的「個人資料詢問處」。郵寄時,建議使用較為安全的掛號信。
 資料揭露等要求的受理僅接受郵件形式。恕不接受親自前來本公司辦理(包括車站等所有營業所),敬請見諒。
※影印費用、取得身分證明文件所需費用、郵寄費用,皆由顧客自行負擔。
※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時,所提交的文件(包括身分證明文件,以下簡稱「申請文件」)將不予歸還,敬請見諒。

A.本公司規定的要求書

※若各要求書中的指定項目出現未填、誤植或不清,或者其他記載不完整的情形,本公司將依要求書中提供的聯絡資訊與您聯繫,進行確認。請注意,若在聯絡之後2週內仍無法獲得確認,或您未再次提交(包括未寄達)要求書,我們將視您未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此時,您提交的所有文件將以限本人收件之方式郵寄退還予您。請注意,手續費將不予退還,敬請見諒。

B.身分證明文件

請提交以下文件a或b的影本,做為身分證明文件。請注意,每份影本皆須記載本人的姓名、地址和出生年月日。影印時,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以外的部分請以紙張等遮蓋,例如「戶籍地」、「就醫記録」等。

a.擇一即可的文件(附照片的官方身分證明文件,且於有效日期內)

  • 駕照
  • 日本護照
  • 個人編號卡My Number Card(正面)

b.需準備的2種文件(無照片的官方身分證明文件,且於有效日期內)

  • 戶籍謄本
  • 住民票影本(發行日起3個月內)
  • 照護保險的保險證
  • 各種保險的保險證
  • 國民年金手冊
  • 撫卹金證明
  • 外國人登錄證影本
  • 附照片的員工證(記載出生年月日)
  • 附照片的學生證(〃)
  • 工作單位證明等(〃)

※因搬家等原因導致現址與本公司登記地址不一致時,請提交記載搬家記錄的住戶票。
※如未附上身分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資料中有不明之處,本公司將透過您在要求書上提供的聯絡資訊與您聯絡確認。請注意,若在聯絡之後2週內仍無法獲得確認,或您未再次提交(包括未寄達)要求書,我們將視您未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此時,您提交的所有文件將以限本人收件之方式郵寄退還予您。請注意,手續費將不予退還,敬請見諒。

4. 由代理人要求進行資料揭露等時

若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者,是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委託的代理人,則除上述「A.本公司規定的要求書」外,還必須同時提出以下文件(C或D)。

C.若為法定代理人

C-1.法定代理人為未成年人時

  • 確認擁有法定代理權之文件

・若為當事人的父母 當事人的戶籍謄本或住民票(擇一一份)
・當事人的戶籍謄本或住民票(擇一一份)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本人之確認文件

(與上述「B.(「身分證明文件」相同)

C-2. 若為成人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

  • 監護登記相關法第10條規定之登記事項證明書
  • 成年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本人之確認文件

(與上述「B.(「身分證明文件」相同)

D.若為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本人之確認文件

(與上述「B.(「身分證明文件」相同)

※若本公司的揭露結果是由代理人收取,請在委託書中載明「將揭露結果領收權限授予代理人」。此時,請在委託書上加蓋當事人印章,並提交當事人的印章登記證明。請注意,若您未載明資料揭露結果委託授權等字句,亦未加蓋印章並提交印章登記證明,則本公司將向當事人進行結果揭露。
※若因代理權確認資料(包括確認代理人身分的文件)不充分或不完整而無法進行手續時,可能無法確認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分。此時,本公司將依要求書中提供的聯絡資訊與您聯絡。請注意,若在聯絡之後2週內仍無法獲得確認,或您未再次提交(包括未寄達),我們將視您未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此時,您提交的所有文件將以限本人收件之方式郵寄退還予您。請注意,手續費將不予退還,敬請見諒。
※只有當事人或提出資料揭露要求的代理人,才能被指定為揭露結果的接收對象。此外,如果收件人是代理人,則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當事人無法收到資料揭露結果,本公司恕不承擔一切責任。

5.要求資料揭露等時的郵資及遞送方式

A.要求資料揭露或要求通知使用目的時

若您希望透過郵件收到回覆,作爲手續費,請將774日圓的郵票附於申請文件中(774日圓為一次的費用)。
※資料揭露要求等的相關手續費可能會有所變動。
※若手續費的郵票不足,本公司將依要求書上提供的聯絡資訊與您聯絡。請注意,若在聯絡之後2週內仍無法獲得確認,或您未再次提交(包括未寄達),我們將視您未提出資料揭露等要求。此時,您提交的所有文件將以限本人收件之方式郵寄退還予您。請注意,手續費將不予退還,敬請見諒。

B.要求更正等、要求停止使用等、要求停止提供予第三方時

若您希望找出特定的個人資料並更正、停止使用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則無需支付手續費。若無法找出特定的個人資料,則為找出需要訂正等、需要停止使用等或需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特定的個人資料,可能需要進行揭露要求的手續。

6.針對資料揭露等要求的回覆方式

若您要求揭露持有的個人資料,或要求揭露向第三方的提供記錄,我們將依要求書中您指定的方法進行回覆。但是,若依您指定方式回覆需要支出高額費用等時,我們將透過郵件回覆。此時,我們會將無法依您指定方式回覆的原因一併說明。此外,若您要求揭露的資料,有別於持有的個人資料或向第三方的提供記錄,則本公司會視需要採取郵件回覆。請注意,資料揭露手續開始進行到您收到回覆大約需要2週。
另請注意,由於詢問處人數眾多或其他業務狀況時,可能導致回覆延遲,敬請見諒。
此外,若本公司依上述方式寄送書面答覆後,因郵件失誤導致未能寄達,且原因並非本公司造成,則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敬請見諒。

7.關於資料不揭露等

即使收到資料揭露等要求,若遇以下規定情況,本公司將不會揭露您所要求的內容。此時,我們也會向您說明原因。請注意,即使資料未能揭露,手續費亦不退還,敬請見諒。

  • 要求書上記載的地址、本人確認文件上記載的地址與本公司登記的地址不一致等,無法確認是否為本人提出要求時。
  • 代理人提出要求時,無法確認代表權時
  • 提交的申請文件不完整時(文件不完整,聯絡後申請人未再度提交的情況,亦包含在內)。
  • 要求揭露的個人資料,不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所持有的個人資料」時。
  • 當可能損害當事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益時
  • 當可能嚴重影響本公司業務正常進行時
  • 發生違反其他法規的狀況時

8.提出揭露等要求時提供給本公司的相關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説明

為提出揭露要求而向我們提供的要求書、身分證明文件等個人資料,我們將僅在聯絡和確認揭露要求等所需的範圍內使用。
本公司將自收到之日起保管所提交的身分證明文件3年。保管期限過後,將透過適當方式迅速刪除資料。

2023.10.1更新